大衛嘅詩。
君王為自己立下的行為準則。佢立志唔畀無價值嘅嘢入眼,禁止暗中毀謗人嘅口,只聘用忠信嘅人,唔容許講謊話嘅住喺佢屋企——並且每朝清早將作惡嘅人趕出城。
第101章。
101 1論到慈愛同公義 我要歌唱;我嘅父啊,我要向你奏樂。 2我要謹慎行完全嘅 道路。你幾時至會嚟 到我呢度呢?我要喺屋企裡面以正直嘅心而行。 3我唔會將任何卑劣嘅事 擺喺我眼前。 我憎惡背道之人所做嘅事; 佢唔會纏住我。 4乖僻嘅心必離開 我;我唔會沾染任何邪惡。 5邊個暗中 毀謗佢嘅鄰舍,我就叫佢收聲; 眼目高傲、心裡驕傲嘅人 我就唔容忍。 6我嘅眼目看顧地上忠信嘅人, 要佢哋可以居住 同我一齊;行完全道路嘅人必服事我。 7行詭詐嘅人 唔可以住喺我屋企裡面; 講大話嘅人 唔可以喺我眼前站得住。 8每朝早我要叫地上所有惡人收聲, 將所有作惡嘅人從我哋嘅父嘅城裡剪除。